行业新闻
公告编号:GYJG-2023-07-26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,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撤销以下机动车的注册登记:贵A16YV1、贵AK95X9、贵AJ35P1、贵AE81A3、贵A19GJ5号小型汽车.
经我局车辆管理所的核查发现,合格证管理系统上述车辆使用了伪造的机动车合格证进行登记。根据法律规定,对于使用伪造证件的行为,合格证管理系统我局将严肃处理.
由于车辆所有人未能交回机动车牌证,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,从即日起,合格证管理系统贵A16YV1、贵AK95X9、贵AJ35P1、贵AE81A3、贵A19GJ5号小型汽车的登记证书、行驶证和号牌将被作废。
请以上车辆的所有人尽快前往我局车辆管理所,配合办理相关手续。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,我局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.
特此公告.
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
日期:2023年7月26日
以上为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的公告.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,请联系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.
电话:123456789
地址:贵阳市XX区XX路XX号.